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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沪府规〔2022〕12号文中有关政策的说明

2022-10-12 13:57:07

近日,本市发布《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经济恢复重振工作,就文中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推进的有关政策内容和操作口径说明如下:

一、关于第(十四)条“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安排中小微信贷奖补专项资金,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对象范围,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55%。”

具体详见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为调动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上海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给予相应的风险损失补偿。

(一)风险损失补偿具体标准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0.8%-3%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对“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5%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2.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以及科创等本市重点行业企业信贷投放,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按年确定重点行业目录,进一步降低该目录涉及“试点贷款”的不良贷款率补偿门槛。对不良贷款率0.5%-3%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不良贷款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对“重点行业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5%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二)风险损失补偿的申请流程

1.试点资格申报。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明确申报主体、“试点贷款”种类,由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材料。

2.试点资格审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上海银保监局予以审核,经审核认可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获得试点资格。

3.试点贷款不良率审核。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试点银行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定各试点银行的试点贷款不良率和信贷风险补偿率。

4.试点贷款净损失审核。试点银行年末试点贷款不良率达到补偿标准,且试点贷款发生实际损失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报送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将共同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向试点银行拨付补偿资金。

适用对象: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咨询办理: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021-23117037

二、关于第(十六)条“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中“开展普惠金融顾问试点,建立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库,由普惠金融顾问组成普惠金融服务团队,更好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

9月21日,上海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正式启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一行两局”和本市相关部门,成立了普惠金融顾问制度联席会议,组建了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和服务团队,坚持公益性定位、产业需求导向,突出精准对接、差异化服务,为各部门、各区提供专业化的金融人力资源支撑,精准支持“3+6”等重点产业和广大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诉求。

目前,我市已组建了由24家金融机构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等部门推荐的89名普惠金融顾问、94支专业服务团队,涵盖科创金融、文创金融、外贸金融、民生金融四大专业方向。普惠金融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政策咨询。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经济金融政策宣讲,主动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惠企政策、宏观经济、行业趋势、金融服务、经营管理等。

2.专业服务。发挥机构优势与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金融问诊、融资规划、上市辅导、风险管理等金融咨询服务,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要。

3.智库支撑。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相关经济金融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

4.创新策源。分析行业、市场、企业、人民的需求变化,提炼总结发展规律,推动普惠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在人民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探索研究政府、机构、企业的服务联动新模式、新场景。

适用对象:本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咨询办理:上海金融业联合会 021-61907718

路    径:关注“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普惠金融”选择“普惠金融顾问平台”进入小程序。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与《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一致。根据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调整,上述政策说明将及时更新。

(来源: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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