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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个人信用,提升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环境

2020-01-21 15:08:01

2016年4月国家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陆续有P2P网贷平台退出网贷行业,我市在营网贷平台数量大幅下降。在网贷平台退出过程中,恶意逃废债行为对化解网贷平台存量风险、推动网贷平台平稳退出、维护金融环境稳定造成极大不利影响。同时,恶意逃废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可能对失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就业、学习等造成重大影响。

一、征信的概念

信用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履行承诺而取得的信任,而信用信息就是与信用相关的信息和记录。征信就是指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加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等,帮助查询者判断和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信用报告记录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活动,全面反映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这是征信机构提供的关于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的文件。

在预测一个人是否能够在经济活动中守约时,需要的信用信息是有层次、有重点的,最重要的是赊销、借贷等活动的历史信息记录,如果这个人能够按时履约,则可信度就比较高。因此,对于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报告,任何一笔借贷活动的信息记录都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全方位、多角度、更准确地来判断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督促信息主体按时履约,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上越来越全面。现在,征信机构不仅从传统金融机构采集信息,也会从其他各领域采集信息,包括P2P网贷领域。

二、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

为加大网贷领域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2018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明确失信主体的法人需承担相应职责;2018年8月,国家整治办、国家网贷整治办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要求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2018年9月起,国家整治办、国家网贷整治办要求P2P网贷平台上报失信借款人名单;2019年9月,国家整治办、国家网贷整治办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已退出P2P网贷领域业务数据纳入征信体系的具体措施和途径。

三、失信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的后果

失信借款人信息一旦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百行征信,将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在失信行为纠正后,不良记录仍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5年。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和贷后管理中,还用于任职资格审查、员工录用等多项活动中。如果个人信用良好,将给获取金融服务和满意的从业岗位上带来诸多便利;但如果一旦有不良记录,将可能使自己在经济交往、金融交易等方面寸步难行,甚至影响个人工作及生活。

此外,一旦因败诉且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名单,其乘坐飞机、高铁、出国以及其他高消费都将受到限制,也可能对失信人的子女教育等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如果对不良记录有异议,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异议,申请予以更正。

建议发生逾期的借款人尽快还清欠款,并继续按时足额还款。建议已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也要尽快还清欠款,并力争在5年内不再产生不良记录,改善自身的个人信用记录,恢复正常的生活。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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